服務對象:
>接受客戶委托,培訓保安員及派駐保安員,提供門衛巡邏、防火、防盜等業務。
>為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居民住宅區、集貿市場、銀行、等場所提供安全守護。
>展覽、展銷和經營性的文娛、體育、商貿、旅游等活動的安全保衛,提供消防安全服務。
臨時勤務保安服務;
保安服務措施:
1、派遣的保安隊員均經過專業的培訓,熟悉消防、安保監控系統,配備統一的保安服裝、警用器材,熟知治安防范措施;
2、根據客戶要求結合實際狀況,24小時輪值,制定系統的保衛監護方案,做好門禁、車輛、人員管制、夜間巡邏、防火、防盜、防治安事故工作;
3、熟悉消防知識、熟練操作使用各類消防器材,定期檢查、保養、更換各種類消防設備、設施并按規定做好各類記錄;
4、保安經理、隊長24小時不定時對保安隊員的執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負責對保安隊員教育管理、提高隊員素質,適應客戶的業務需要;
5、對客戶提出的不稱職保安隊員及時查處,并在2天內及時更換;
6、保安隊員因事、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,及時調配補充;
7、所有保安隊員必須遵守客戶的所有規章制度,服從客戶的日常管理,保守客戶商業秘密;
8、所有保安隊員采取半軍事化管理,定期進行培訓,可根據客戶要求安排統一駐守,遇緊急任務時隨叫隨到。